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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制度(试行)
来源: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 作者:admin
发布时间:2021-08-21 点击量:8

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

志愿者管理制度(试行)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规范本基金会的志愿者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基金会志愿者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,皆按本管理制度执行。

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全体志愿者(含专家志愿者工作委员会)。

第二章 志愿者的基本条件、权利、义务

第四条 基本条件

(一)年满十八周岁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(二)如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,需年满十六周岁,并需遵守所在学校有关规定。

(三)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。

(四)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。

(五)其他基金会认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。

第五条 志愿者的权利

(一)参加本基金会提供的、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。

(二)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。

(三)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。

(四)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基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(五)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他权利。

第六条 志愿者的义务

(一)履行志愿服务承诺,服从管理,按照基金会的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。

(二)志愿者应当遵守相应的保密协议,保守在参与志愿活动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、机构或其他依法保护的信息。

(三)遵守基金会的相关规定,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贏利为目的、违背基金会章程和宗旨的活动。

(四)志愿者应当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,维护基金会和志愿者形象。

(五)承担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第三章 志愿者招募

第七条 志愿者需求提出与评估

(一)根据基金会项目发展需求,提出志愿者需求计划。

(二)基金会针对志愿者需求计划进行合理性评估,与各部门共同商议后,确定志愿者需求方案,由公益事业部按照志愿者需求方案执行。

第八条 志愿者招募

发布招募信息:公益事业部根据岗位需求选择合适的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。

第四章 志愿者申请、加入与退出

第九条 申请者可根据基金会发布的志愿者需求信息,提交志愿者报名申请和相关材料,包括:准确报名信息、身份证明、能力证明等。

第十条 根据志愿岗位需求,公益事业部组织志愿者进行考核,并与活动负责人共同确认志愿者名单。

第十一条 志愿者在项目结束后可自愿退出志愿服务。

项目进行过程中志愿者欲终止志愿服务时,需向基金会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退出。在志愿服务过程中,志愿者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,基金会有权终止志愿者服务。

第五章 志愿者培训和激励

第十二条 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基金会统一负责,基金会按需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,以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
第十三条 参与基金会志愿者活动并合格完成任务的志愿者,基金会根据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时长,颁发《志愿者证书》。

 

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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