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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“助医启智-科研基金项目 (第二批)”的通知
来源: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 作者:admin
发布时间:2026-04-23 点击量:180

各有关单位:

为了更好的激发基层临床医生的创新潜力,提高其科研素养,从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的整体进步,根据《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推出“助医启智-科研基金项目”。

现将该项目(第二批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领域

申报项目可围绕药学、临床医学等医学健康相关领域开展,须契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向,重点支持药学、胃肠道疾病、肝胆疾病、血液疾病、内外科等方向,且具备创新性与可行性、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研究项目。

二、申报类别

助医启智-科研基金项目分为“多中心临床科研项目”、“重点项目”、“一般项目”(一般项目又分设A类,B类)。

(一)多中心临床科研项目,每个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(不含)至50万元;

(二)重点项目,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为10万元(含)至20万元(含);

(三)一般项目分为A类和B类:A类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(含)至10万元(不含),B类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以下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申报者应当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,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,其团队可按申报(计划合同)书的要求进行具体的课题设计,要求有一定的预研究基础、明确的实施方法和可实现的预期研究成果。

2.依托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,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;申报临床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,且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质,有GCP临床研究管理经验。

3.特定研究类(如临床研究、干细胞研究、新药试验等)项目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开展相关研究的资质和资格(例如申请人应具有GCP培训合格资质,并有GCP临床研究经历)。

4.接受资助的研究原则上在获得款项后的1~2年内完成,另有特殊情况,需提前向基金会提交说明,经基金会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研究。

5.申报临床研究项目的依托单位同意将本项目按照GCP/ITT管理办法组织管理。

四、项目流程

1.项目申请人应按规定要求填写项目申报(计划合同)书,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,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直接向基金会提出申请。申请者可在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官方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zjsylyljjh.org.cn/)的下载中心下载项目申报(计划合同)书模板、科研诚信承诺书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(材料要求:一式3份、单面打印、请勿装订)。

2.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,加强项目的科研伦理诚信和科研条件资质管理。

3.申请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(计划合同)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(如伦理),可先上传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扫描文件PDF版至基金会负责人邮箱(邮件标题请备注“助医启智-科研基金项目申报”),再将纸质文件邮寄至规定地址(见联系方式)。

4.由基金会汇总项目申请书,按照依靠专业、发扬民主、择优支持、公正合理的原则,开展专家评审会,确定予以立项的科研项目。

5.评审会后,基金会将公示立项的项目,并进行打款。项目申请人应及时联系项目依托单位向基金会提供相应票据。

6.项目中期,项目申请人需向基金会提交中期报告。

7.项目结束后,项目申请人需及时向基金会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。专家评审会验收后结题,并公示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2026年4月23日启动申报,2026年5月22日截止。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当于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请材料,并确保项目材料的齐全有效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宿雨佳18857144093     俞雯雯18258113941 

邮  箱:2243650624@qq.com

地   址: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中华钱塘航空大厦2幢1509室

邮   编:310000

 

 

 

浙江省医联医疗扶持和救助公益基金会

     2026年4月23日

具体文件如下

 

关于申报“助医启智-科研基金项目 (第二批)”的通知.pd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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