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关于申报浙江长三角健康科研基金项目(第三批)的通知》及有关规定,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将浙江长三角健康科研基金项目(第三批)拟给予资助的项目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—12月15日。(请于12月30日前寄送完整材料,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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